溫馨提示
(轉載)關于調整期貨公司會員、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和境外中介機構限倉的通知
時間:2025-12-01 10:42
發布日期: 2025-11-28
上期發〔2025〕347號
各有關單位:
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發布的《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辦法(修訂版)》《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(修訂版)》及相關品種業務細則(修訂版)的公告(上期所公告〔2025〕148號),經研究決定,自2026年1月1日起,上海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會員、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和境外中介機構不執行限倉。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期貨交易所
2025年11月2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