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馨提示
(轉載)關于調整期貨公司會員、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和境外中介機構限倉的通知
時間:2025-12-01 10:39
發布日期: 2025-11-28 打印
上能發〔2025〕50號
各有關單位:
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布的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細則(修訂版)》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(修訂版)》的公告(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公告〔2025〕111號),經研究決定,自2026年1月1日起,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期貨公司會員、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和境外中介機構不執行限倉。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
2025年11月28日
